计算机实验中心建制
计算机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系,学校由1名副校长主管全校实验室工作,教务处是全校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,处理日常工作,行使学校对实验教学协调,管理职能。由学校任命实验中心主任,主持中心日常工作。在管理模式上,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,由主任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,以及实验室管理。在实验教学上,根据学校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,对实验准备、 实验计划、预实验、实验记录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。每个实验室及每台大型精密仪器均管理落实到人,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、高效使用。中心对教育教学资源进行统筹调配,加强对中心各功能实验室的管理,实行了资源共享,提高了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。
学校根据国家教委的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》和《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,制定了一系列的实验室管理制度,主要内容包括:
规章制度总则
《辽宁工业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
《辽宁工业大学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》
《辽宁工业大学软件管理规定》
《辽宁工业大学实验材料》
《辽宁工业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条例》
《辽宁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
《辽宁工业大学仪器设备损坏》
《辽宁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》
《辽宁工业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定》
《实验室安全制度》
《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》
《实验室守则》
《实验室卫生制度》
《学生实验守则》
《仪器设备借用制度》
《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处理办法》
《教师(含实验指导教师)岗前培训制度》
《教学管理制度》
《学习上机守则》
《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》
《实验室工作考核制度》
《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》